康文署逾450個遊樂場地未入圖則 需暫停執法最多3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1 13:45

最後更新: 2019/03/11 1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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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文署未有向田土廳存放圖則的公園,包括鰂魚涌公園。

康文署證實,有450個公眾遊樂場地,包括鰂魚涌公園、西貢福民花園、吐露港花園,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,未有依法例要求,於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,令4條條例的執法基礎成疑,致多項執法行動需暫停,包括違例吸煙、擅採花草、騎單車、街頭表演等活動。康文署稱,會跟相關部門加快處理未完成的工作,目標3個月内完成程序。

根據紀錄,全港有1700個公眾遊樂場地,當中有近3成、即450多個場地,康文署承認無按法例要求,向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。康文署解釋,是否須存放圖則的程序,法例中英文版本各有不同說法。為避免執法疑點,署方決定暫時不會在涉事場地執法,包括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、《定額罰款(吸煙罪行)條例》、《遊樂場地規例》,以及《泳灘規例》,涉及的違例行為,都不能提出票控。

過去5年,康文署在涉及場地已提出的檢控,有29宗吸煙定額罰款、11宗涉及違法騎單車及擅採植物的傳票檢控。署方說如市民對檢控案件有疑問,可按法律程序向部門查詢。

控煙酒辦表示,去年8月已接獲康文署通知,指有場地未完成存放圖則,需暫停執法;之後再接獲康文署通知,其他未完成程序的場地也要暫停執法。如違法市民對判決不服,可依法律程序上訴。

大律師吳宗鑾認為,程序上的失誤可以是上訴理據之一;但強調這程序上的失誤,必須讓被告足以受到不公平、不公道的對待,而非技術性失誤。他質疑,如欠執法理據的原因之一,是康文署未把圖則存放到田土廳,這是否代表違例市民無觸犯到相關罪行?他相信這是爭議點之一。

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偉强認為,康文署因未把圖則存放到田土廳,引致要暫停執法,形容屬「大烏龍」,應記一個「大過」,他憂慮法例真空期間,會有「無王管」情況,促請署方加派人手,勸阻違例行為。